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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7 14:17:48

瞪羚企业贷款 政府贴息 济南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意见

业界通常将高成长、科创型、具有颠覆性特点的中小企业形象地称为“瞪羚企业”,同时,瞪羚企业又是民营企业当中******发展活力的部分。济南市政协第十一专题调研组,从“引领、融资、减负、激励”四个方面进行了调研。

济南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表示,济南正在研究制定加快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意见中将包括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

同时,财政部门也将加大资金的引导和投入力度,支持济南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建立财政资本金正常的注入机制,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为瞪羚企业提供无质押、低费率担保。增加中小企业转贷引导基金资本金规模,为高成长性、需要资金支持的瞪羚企业提供续贷担保。

河北省创新举措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为深入落实“双创双服”“万企转型”行动,缓解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北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了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鼓励创新融资产品、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等若干创新措施,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注重提出的政策措施与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相对应,如在“鼓励创新融资产品”措施中就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适度放宽政策。据了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强、核心竞争力强,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特点,符合产业发展和政府支持方向。

“鼓励创新融资产品”措施中还提到,“省级财政按照小额票据贴现金额的万分之二标准补助小额票据贴现分中心。”据测算,这是在去年基础上,将河北省补助标准由万分之一提高至万分之二,补助资金由2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补助幅度在全国处于******水平。

《通知》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措施中提到,“推动建立融资担保风险由融资担保公司、省再担保公司、合作银行、当地政府按照约定比例承担风险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据了解,此举为河北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路径和措施,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湖北力推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 破冰小微企业融资之困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难题。11月26日,由湖北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金融办)联合举办的湖北省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广会在武昌洪山宾馆召开,湖北省首批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集中签约,让湖北省小微企业和“三农”“双创”群体以及广大融资担保机构感到暖意融融。本次大会的召开,意味着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在湖北省正式落地。

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的“核心”是“4321”风险分担机制,对于纳入再担保体系的小微企业无力偿还到期的担保贷款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省再担保集团、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分别按4:3:2:1的比例共担风险责任。

会议现场,10家地方政府、12家银行、11家担保机构分别与湖北省再担保集团签约。此前,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已成为******融资担保基金第二批合作机构,并获授信额度100亿元。

健全担保体系 扶小微可持续

为了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湖北省再担保集团通过建立合作关系吸收各级政府、银行、国有担保机构加入全省“4321”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率先加入政银担合作的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说,小微企业因财务制度不健全且成长风险高,银行往往想贷不敢贷。实行政银担后,政府加入分担风险,消除了银行的顾虑。下一步该行将做好新型“政银担”业务培训,夯实落实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湖北省再担保集团董事长介绍,纳入合作的业务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服务于小微企业和 “三农”“双创”;二是单户授信额度一般在500万元以下,******不超过1000万元;三是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我们将单户额度控制在1000万元以下,主要是考虑这个额度已经能够覆盖绝大多数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且符合小额分散风险的原则。

河北出台意见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增加信贷资金来源

河北省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金融办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河北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要增加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来源。建立再贷款投放和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正向激励机制。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当年新增的普惠口径小微贷款按一定条件优先给予支小再贷款支持。加大支小再贷款投放力度,推广“一次授信、多次发放”模式。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各地要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

浙江出台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

浙江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会同浙江省经信厅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省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信贷支持、政策激励、产品创新、降低成本、风险防范五个方面提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园发展十条举措,指导浙江省金融机构聚焦小微企业园区,支持浙江省小微企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

完善小微企业园区开发贷款管理。《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园开发贷款实施差异化授信政策,在符合信贷政策条件下,按照重点工业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小微企业园开发贷款进行授信管理和准入。

支持入园企业运用按揭贷款购置厂房。《意见》支持金融机构向入园小微企业发放厂房按揭贷款,按揭贷款购买的厂房标的应为企业用于自身生产经营且已结顶的厂房。

加强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对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园的资金需求,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安排专项支小再贷款额度给予支持。对入园企业签发和收受的500万元(含)及以下的票据,开通再贴现绿色通道,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

加大政策性担保支持力度。要求全省政策性担保公司进一步明晰政策性定位,提高风险容忍度,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安排专项担保额度支持入园小微企业,并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

降低入园小微企业财务成本。要求金融机构使用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的入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要明显低于一般企业贷款利率。积极推行小微企业贷款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措施,对小微企业园区的分支机构重点给予优惠。

下放小微企业园区信贷审批权限。要求金融机构科学合理设置分支机构授信审批权限,对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尽量下放审批权限。优先在小微企业园所在的区域设立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并在授信审批权限上给予差异化授权。

山西省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补助

为了支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水平,山西省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补助。

补助支持范围包括定期通过工信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业务信息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其中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中的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包括房地产行业、金融服务行业和投资(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贷款担保合作机构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

2018年补助资金分配按照《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18]51号)要求,通过各市评审上报的小微企业担保数据(2017年新增单户贷款担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作为资金切块分配依据,各市按照切块资金多少,通过申报、评审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在2017年开展的单户贷款在1000万元及以下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进行直接补助。

铜川出台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政策

11月20日,铜川市正式对外发布《铜川市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这有利于更好纾解铜川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即由政府、银行业机构、保险机构三方合作建立“政银保”合作模式,在按照1:2:7比例分担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损失的基础上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以保障银行业机构信贷资金安全,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服务范围是在我市经营期满2年、资信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单户申请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且用于生产经营用途的流动资金贷款。在此种服务模式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由贷款利息、保费两部分组成,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保费不超过贷款本金的2.5%。

《办法》的出台,能够进一步破解铜川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能,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更好发挥金融对铜川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当地供稿 段伟静)

福建省出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方案

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科技厅、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工信厅联合出台《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方案(试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努力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方案明年起试行3年,将重点支持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石墨烯、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行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福建省将按照“政府引导、风险共担、市场运作”的原则,设立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专项补偿资金,引导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并为企业提供适当的融资保费补助。2019—2021年,省财政每年出资2亿元设立科技贷补偿金,其中省科技厅、经信委每年各安排1亿元,用于科技贷保费补助、风险补偿支出。对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风险,由科技贷补偿金、企业、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等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同时,合作银行机构依据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优先安排信贷额度,按照约定的科技贷补偿金10~15倍比例进行信贷投放,并结合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综合金融服务。

根据方案,科技贷主要用于满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生产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需要,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可采取分期或者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自助可循环等方式,鼓励合作金融机构为到期贷款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借款企业只需提供一般不高于贷款额度30%、******不高于贷款额度50%的合格抵(质)押物;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含保险费等)一般控制在年化8%以内,******不超过年化9%。对实力较强、成长性较好的续贷客户,应考虑适当降低贷款成本。

山西银保监局筹备组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今年以来,山西银保监局筹备组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山西省委省政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部署,强化政策引领,及时出台专题指导意见,按月督办工作进展,按季统计监测数据。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单列小微信贷计划,完善专营机构建设,优化信贷流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实续贷政策要求,强化银保合作分险功能,改进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推广银税合作,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小微企业。

截至今年3季度末,山西省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50.6亿元,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0.7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户数32.1万户,高于上年同期8.7万户,3季度当季贷款平均利率较1季度下降0.5个百分点,总体完成“两增两控”目标。

下一步,山西银保监局筹备组将继续按照银保监会、山西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监管导向,分类督导政策落实,强化监管考核评估,加强多部门协作联动,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力促辖内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岳阳市多举措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11月14日,岳阳市经信委与岳阳市邮储银行战略合作签约暨中小微企业融资推介对接会召开。岳阳市全力搭建企业与银行对接的桥梁,推进产业与金融深度合作,今年为岳阳市79家企业提供融资贷款共计44788万元,助推岳阳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今年来,岳阳市委、市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看得很重、抓得很紧,积极推动解决金融领域突出问题,切实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致力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问题,建立良好的政银协作关系,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先后组织开展了岳阳市中小企业融资银企合作推进会,组织企业参加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产融合作银企对接会,积极落实开展湖南省制造业应收款融资专项行动,67家企业被纳入首批制造业产融合作“白名单”,将享有优先满足融资需求等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岳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岳阳市金融机构意见建议办理清单〉的通知》,要求今年组建岳阳市融资担保公司和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据岳阳市经信委负责人介绍,为把岳阳打造成金融重点倾斜地区、金融生态良好地区,吸引更多的资本集聚岳阳,努力实现银行发财、企业发家、岳阳发展,后段将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信息库,选取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环保要求、符合全市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信用记录良好的“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纳入信息库,享受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支持,优先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

山西27项政策“大礼包”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11月9日,山西省政府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意见》,提出充分运用财政手段支持小微企业融资、进一步提升银行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激活资本市场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功能、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发挥好小额贷款公司补充作用、营造小微企业融资良好环境等六大类27项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放,合理控制融资综合成本,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财政“出手”,加大贷款风险补偿

对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山西省财政将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小微企业贷款新增量0.1%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运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工具进行融资。对成功参与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中小企业,由省财政在当年安排的直接融资奖励预算规模内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三农”业务并满足一定条件的予以风险补偿,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在保余额的0.1%给予风险补偿。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银行“清道”,缩短决策融资链条

山西省支持大型银行深化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向基层延伸普惠金融服务机构网点。鼓励股份制银行探索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增设扎根基层、服务小微的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支持邮储银行继续坚守服务小微企业的定位,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重点向县域和乡镇等地区延伸服务触角。要求银行监管部门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同时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内部资金转移优惠价格,通过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覆盖风险溢价,主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利率。

《意见》要求银行机构严格执行监管部门“七不准”“四公开”,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减少融资附加费用,山西银监局等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乱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银行机构优化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提高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努力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目标。

培育“上市”,挂牌企业奖励10万

山西省将加强小微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加大股份制改造力度,每年推动100户小微企业进入股改程序,力争2020年全省股份制改造企业达到1200家;建设山西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项目库,力争2020年入库小微企业达到300家;加大小微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工作力度,提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额。积极推动股权融资,支持小微企业在山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托管、股权融资,力争2020年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小微企业达到300家,对在“晋兴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基金“集聚”,绿色通道一站服务

《意见》支持鼓励设立各类基金,形成覆盖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的基金体系: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支持创业团队和初创期企业发展;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设立私募股权基金,支持成长期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扶持产业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设立并购重组基金,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重点向科技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投放。将山西综改示范区设为基金聚集区,开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注册,取消前置备案程序,直接受理基金注册申请,设立绿色通道,5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印章等全套注册手续,为境内外基金企业的落户、运营、投资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

机构“独立”,小额贷款助力脱贫

支持在贫困县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在贫困县独立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放宽至不低于1500万元;贫困县设立的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在本市跨县域开展业务,在设立县域的贷款投放不低于全部贷款余额的50%。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支持力度,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向小微企业和涉农领域提供贷款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在办理抵(质)押、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户小额贷款贴息、接入征信系统、债权司法保障等相关事务时参照银行机构政策执行;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可享受同等政策。

时间“压缩”,土地房产便捷办理

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小微企业抵押登记业务,可纳入“绿色通道”范畴,进一步加快受理速度;进一步减少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环节,逐渐向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开放抵押登记端口,前置办理抵押登记业务;压缩登记时间,2018年年底前将全省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2019年年底前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放宽抵押比率限制;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及时变更和完善土地、房产等抵押手续,为企业及时、顺利续贷提供便利。建立银行债权司法清收“绿色通道”,优化债权清收诉讼流程,对银行司法清收案件快受理、快审判和快执行,提高司法清收成效。

深圳启动20亿元风险补偿资金池 撬动对中小微企业放贷

深圳市启动针对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的风险补偿资金池,初始规模为20亿元。

此举将进一步提高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风险补偿政策实施后,预计可撬动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250亿元以上,新增4000户以上的中小微受益企业。

根据《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工作方案》,该资金池由深圳市财政出资设立,专项用于对符合条件的银行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补偿。其中,中小微企业是指在深圳辖区依法登记注册,成立1年以上,所属产业不属于“限制”与“禁止”类产业范畴,以及不属于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当期在国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人民币贷款总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据了解,资金池主管部门为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机构为深圳高新投集团。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平贸易促进署署长高瞻表示,该资金池用于对银行业机构为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放贷形成的不良贷款总体按30%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将撬动银行业机构对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新增20%以上的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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